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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
2012年02月10日 14:59   来源: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试 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和《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73号)的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财经大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目标要求是:重点支持优秀青年教师与在校博士研究生开展自主选题的探索性研究和交叉与新兴学科研究;重点支持重大问题导向的应用对策研究与应急需求研究;重点支持研究基地体系建设和创新团队建设;重点支持学校人才引进;重点支持重要学术活动的开展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分配按照科学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学校成立专门机构对受资助项目进行管理和对资助项目进行评议、评审,资助方案在校内公示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四条 学校成立“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科研工作副校长担任,科研处、发展规划处、组织人事部、研究生院、财务处、审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目标,负责制订我校的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并报学校批准,建立有利于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良性发展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

2、成立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评审专家组,负责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包括初审、答辩和终审。领导小组负责对评审结果的最终审定。

3、研讨与“基本科研业务费”部署、实施、管理相关的重要事项,督促各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研究目标。

4、组长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是核拨资助经费、进行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并实行追踪问效制度的依据。

第五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研处。办公室主任由科研处处长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组织项目申报与评审;监督和管理项目的实施;监督和管理项目的资金使用。

第六条 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组织管理程序包括申报、评审、答辩,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的实施和检查验收。

第七条 项目执行期间受资助人员发表的相关成果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第三章 项目设置

第八条 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规定,我校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设置共分为青年教师成长项目、交叉与新兴学科项目、决策咨询与应急需求研究项目、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资助项目、博士研究生科研项目、专著出版与后期资助项目、年度培育项目和学术交流项目十类。

(一)青年教师成长项目

该项目重点贯彻落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目标,改进完善学校青年人才建设项目,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为学校和学科长远发展培养后备优秀人才。每个项目资助3~5万元。

(二)交叉与新兴学科项目

该项目重点支持以学科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排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交叉科学和复杂体系研究为对象开展交叉研究;重点支持与大金融学科群交叉的研究、其他学科间的交叉研究和新兴学科研究。每个项目资助3~5万元。

(三)决策咨询与应急需求研究项目

该项目重点支持重大问题导向的应用对策研究与应急需求研究,实施“定向招标—限时完成—成果导向—确定经费”的管理机制,努力推出一批对党委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每个项目资助3~5万元。

(四)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项目

该项目重点支持我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学科特区以及经学校认定的校级重点研究基地的体系建设、基地课题招标和基地的研究工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经费资助,省级重点研究基地每个每年资助30万元,校级重点研究基地每个每年资助10万元。

(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该项目重点支持和建设一批以国家和西部地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的,推进理论创新、研究方法创新和学科发展的“协同创新”团队。每个创新团队资助30万元。

(六)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资助项目

该项目重点支持引进人才到校后的先期研究工作,鼓励其继续跟踪国际学术前沿并结合国情、校情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七)博士研究生科研项目

该项目重点支持在校博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围绕学校学科特色在基础研究等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的交叉性研究或探索性前沿研究。

(八)专著出版与后期资助项目

该项目重点支持我校教师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科学研究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

(九)年度培育项目

该项目重点支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的培育和预研工作以及对有关学科的扶植与支持。

(十)学术交流项目

该项目重点资助青年教师参加学术会议。

第九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设置及经费分配由领导小组根据每年国家下达的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可用额度和项目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每年年初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项目立项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分配方案表,并报领导小组审批。我校2012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预算分配表见本文件附件。

第四章 申报管理

第十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报主要由科研处组织实施。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资助项目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博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由研究生院负责。

第十一条 青年教师成长项目根据《西南财经大学青年成长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申报。

第十二条 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参照《西南财经大学科研管理规范》的规定进行申报并采取同行专家评议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

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项目以学校基层学术研究机构为组织载体,采取同行专家评议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 交叉学科项目、决策咨询与应急研究项目、学术交流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制订申报条件与办法。

第十四条 项目周期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重点基地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以3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合格的项目继续予以资助,不合格的停止资助。

第十五条 项目申报需进行检索、查新,避免与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其他省部级项目等竞争性选题及企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同时,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外,还应避免重复国际上己做过的工作。

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时,项目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近期的关于该自主科研项目内容的检索查新报告。

第十六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一般每年申报一次。每个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每年限申报1项,作为课题参与人在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项目申报。已获本项目资助而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本办法范围内的新项目。

第十七条项目申报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上半年,决策咨询与应急需求研究项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组织申报。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每年初确定并下达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项目经费预算并为各项目单独设立经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经费的使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进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并接受学校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有效。

第十九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预算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

第二十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开支范围包括:

支付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相关费用(其中,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5%)。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院所等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含科研房屋占用费),不得偿还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不得提取管理费。

第二十一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年度安排预算,核拨经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项目经费结余严格按照《中央部门财政拨款预算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当年项目执行的经费结余一律上交学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为试行方案,将根据试用情况进行实时修订和调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和财务处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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